故事生花>网游竞技>狗粮日记 > 进击的痴汉
    遇见那个人的时候,我17岁。

    聊城,日光倾城,蝉鸣,地铁站台,校服的裙摆,散发着薄荷清香的少nV。

    高考前的最后一个月,我决定T会一把坐地铁的感觉。

    站在我旁边的男孩子清瘦高大,皮肤白皙细腻,侧脸轮廓分明,下颌线的弧度特别优美;他的耳尖红红的,在柔顺黑发的映衬下格外显眼;喉结滚动,扣着吉他的手,大拇指在不安份地上下摩挲。

    他在紧张!当我肯定地得出这个答案时,他扭头看了我一眼,对上他眼神的我明显一愣,眼睛瞪大询问地看向他,自认为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:“你好啊。”

    原来是个长相略Y柔的男生,浓眉入鬓,凤眼狭长,挺鼻薄唇,唇极红,像涂了口红一样,脸蛋尖尖的,透出一种凉薄。

    地铁呼啸而过,车门自我面前打开。刚才光顾着看他,根本没注意自己站在了下车的专用线上,以至于被蜂拥下来的人cHa0挤倒一旁。

    还好,那个男生接住了我,他手的温度很高,接触我皮肤的那一块已经沁出汗水。我搭在他手腕上的手臂不可觉察地向下移动几公分,扣住他的脉搏,跳的好快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啦!”我站好身T,准备上地铁。

    他仍然是矜持又严肃地点点头,眉头皱起,喉结滚动,想说什么却没有说。

    原本我以为他会跟着我一起上车,毕竟刚刚我看见他穿着的校服上印有我们学校的标志。可是,当我趴在地铁窗户上往外看去时,他居然一本正经地站在原地,背挺得笔直,两只手藏在背后,吉他被他放在地上。

    我眨眨眼睛,恍惚间对上他的眸光,他愣了一下,心虚地别过头,脸颊微红。

    小声窃笑,我低下头翻出手机,打开相册,少年修长的脖颈,骨节分明白净的手,嫣红的嘴唇,X感的喉结,每一张只特写一个部位。

    难得遇到这么合口味的小布丁了呢。

    “佩玖,你的耳钉呢?”同桌指着我的耳朵,惊讶地问我。

    我有一只耳钉,对外称是空难Si去的父母留给我最后的生日礼物。十年来,我视若珍宝,戴在耳朵上从没取下过,只是……

    “送人了。”我放下夹在耳畔的长发,遮住耳朵,伸出手r0u了r0u她的小卷毛,眉眼弯弯:“要上课咯,乖~”

    “你都没有送给我。”她扑过来抱住我的肩膀,撅着粉嘟嘟的小嘴不依不饶。